每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这样你就能一次又一次地使用该方案而不必做重复劳动。
- 分解
- 面对复杂问题的常用思路是分而治之,即将大的问题分解成小的问题,将复杂的问题分解为多个简单的问题的思路
- 抽象
- 由于不能掌握全部复杂的对象,可以考虑忽视它的非本质细节,而去处理泛化和理想化的对象模式。
-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开放闭合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
-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 Liskov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他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 创建型模式
- 结构型模式
- 行为型模式
《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