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第一单元选取了十篇《左传》当中的文章。
《左传》是编年体史书,它其实并没有独立的篇章,而是以年为单位进行记事。后来的人们经验性地截取了一些段落出来独立成篇且冠以篇名。《左传》也是儒家经典,位列十三经之一,文中也时有“君子曰”或者“孔子曰”以发表儒家之言。但它本质上还是史书,儒家之言或为后加。它成书于公元前500多年,距今已有2500多年,记录的事情则最早至2700多年前。它可谓是史书之鼻祖,无论是文笔还是记事风格都深深影响了后来的史书。
《古文观止》篇章所选来源最多的也是《左传》,高达34篇,而且位于全书开篇的位置。王力的《古代汉语》也沿袭了这一点,将《左传》里的篇章作为第一个单元的文选。
为了尽可能解决疑问,我购买了较为流行的杨伯峻所著《春秋左传注》作为参考。
此外,我还在京东读书App上尽可能多地搜集了各种译、注的电子版,以求尽量吸取前人的见解。这些版本列于下表:
书名 | 译注者 | 出版社 | 种类 |
---|---|---|---|
《左传(升级版)》 | 郭丹 | 中华书局 | 注+译 |
《左传译注》 | 李梦生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注+译 |
《左传(全三册)》 | 郭丹、程小青、李彬源 | 中华书局 | 注+译 |
《左传(全二册)》 | 杜预 | 上海古籍出版社 | 注(此即杜著本) |
《左传全鉴》 | 蔡践 | 中国纺织出版社 | 注+译 |
《古文观止》 | 钟基、李先银、王身刚 | 中华书局 | 注+译 |
其中中华书局版《左传(全三册)》需要付费购买,因其第一作者与另一本相同(嫌贵),所以我没有购买,只有极少部分阅读权限。
为了保证叙述的完整性,在这里我仍然将所选课文的原文摘抄在其中;每一段课文以【#】开头,即表示课文原文的第#段。
此篇是左传全书第一个可以独立成篇的故事,记录的是鲁隐公元年郑国发生的一件事。它也是《古文观止》全书所选的第一篇。“多行不义必自毙”一语即出自该篇。
他讲述了郑庄公骄纵其母亲所宠爱的弟弟,最后又将其打败,使其逃亡至共(gōng)国的故事。这个弟弟名叫段,因其逃到共国这个地方,被后人称为共叔段。
【1】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爲之請制。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
【2】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爲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3】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吕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
“無”通“毋”。我之前一直把“毋”和“勿”这两个字搞混:这两个字意思很相近,都有“不要”的意思,但“毋”读wú,“勿”则读wù。“毋”字所表达的意思更委婉,而“勿”字则更接近禁止。所以,“無庸”通“毋庸”。此亦即“毋庸置疑”的“毋庸”。
【4】大叔又收貳以爲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衆。”公曰:“不義不暱,厚將崩。”
【5】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读到这里我最大的不解就是段的行动轨迹看起来很诡异。
这其中出现了若干地名,列举如下:
地名 | 性质 | 今天的位置 |
---|---|---|
鄭 | 郑国都城 | 河南新郑市 |
京 | 段之封地 | 河南荥阳市东南 |
鄢 | 段入之地 | 河南鄢陵县境内 |
共 | 段出奔之地 | 河南辉县境内 |
其时礼崩乐坏,诸侯相互侵伐;郑国已经吞并掉了一些周边的国,所以其势力范围已经远远大于新郑一城。
上述地名的具体位置《左传》各版本注释所称皆一致,在《中国历史地图集》上也都能找到对应的位置:
然而这一看就看出奇怪的地方来:
- 京在郑的东北,鄢在郑的东南。郑伐京,段竟然直接越过了郑逃到了鄢。古人生产力不高,都是逐水而居,沿水而行。京、郑、鄢几乎是居于同一条河边,想必从京逃到鄢的时候也很难不沿着图中的洧(wěi)水而下。那么段是如何躲过郑的攻伐的呢?而且段为何会面向敌人来的方向逃跑呢?这很难说通。
- 同样的道理,郑从东北而来伐鄢,段又为何再次相向而行,往北逃往共呢?要知道郑国的势力范围很大,从文中所提及的几个地点来看,西北方向可达虎牢(制)。正西方向可达颍水的最上游、嵩山以南的颍水谷地。东应该能到氾(fán)水以南的地区。那么这次段又几乎跨越了整个郑国的中心地带,逃到了共。这同样也说不通。
我能想到的有两个解释,但都不是满意的答案。
- 这几个地点的考证其中有问题。比如鄢的位置可能有误,我猜测它可能在京和共之间,而不是在郑的东南位置。但这种可能性其实并不大。要知道鄢这个地方都过了2700多年了,现在几乎还叫做鄢!(即今鄢陵县。)
- 彼时古人生产力低,于是打仗也像过家家,也许就跟今天的两村村民械斗差不多。段带着他的人使劲跑,郑庄公也许没有足够的兵力能够围堵住他吧。
此后过了大半年,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本由富金碧所著的《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的预览图。这张图恰好也提出了这个观点:郑伯克段于鄢的鄢这个地方并非今天的鄢陵县。
于是我如获至宝,把这本书买了下来。这本书引用洪亮吉所著《左传诂》的说法:
《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傿。”应劭曰:“郑伯克段于傿,是也。”
我就不去做考证了,姑从此说。
【6】遂寘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黄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
【7】潁考叔爲潁谷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洩洩。”遂爲母子如初。
“闕”字有三个读音:què、quē、jué。在现代这个字只有què这个读音了,是它的本义。在古代常见读quē,同“缺”。此处应当读jué,同“掘”。
【8】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左传》对这件事的描述可谓相当精彩,不愧为诸多文选的首篇。全篇的最后还赞扬了郑国的大臣颍考叔用孝心感化了郑庄公,使他与母亲在“黄泉之下”和好如初的事迹。颍考叔也是能臣,可惜后来他在率领郑国的军队讨伐另一个国家时被其副将背刺而死。郑国最后也逐渐衰亡,到了战国时代不久就不复存在了。
这一篇课文讲述的是齐桓公联合多个诸侯国一起向南讨伐楚国,被楚国的两位使者游说,最后订立盟约的故事。
第一位楚国的使者问齐桓公:“我楚国和你齐国风马牛不相及,为什么来打我?”原文是这么写的:
【1】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风马牛不相及“到如今已是成语,然而到底啥叫风马牛不相及?风是指什么?和马、牛又有啥关系呢?《古代汉语》的注释是这样的:
马牛牝牡相诱也不相及(依孔颖达说)。风,放,指牝牡相诱。这是譬喻两国相距甚远,一向不相干。
查字典可知“牝”(pìn)是指母牛,泛指雌性牲畜。“牡”则是指雄性鸟兽。那么难道这句话的意思是母牛和公马相互勾引,最终也无法搞到一块去?
我想这个解释王力先生估计也不是特别认同,所以才仅仅是说“依孔颖达说”。
我翻阅《春秋左传注》,杨伯峻也是依从此说。其主要的依据是:
尚书费誓:“马牛其风”
翻阅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左传(全二册)》,其解释为:
牛马风逸,盖莫界之微事,故以取喻。
翻阅中华书局郭丹所著《左传(升级版)》,其译文为:
就是牛马发情,也不能跑到一起呀。
所以诸多译注都是同一说。但是我总觉牵强。
翻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风”字的解释:
⑦ <动>动物逃逸走失。《左传·僖公四年》:“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马牛不相及也。”
这个意义正是用来解释这句话的。于是这句话的意思大约是:我楚国的马往北放走了,你齐国的牛往南放走了,但是齐楚离得那么远,它俩怎么走也碰不着面呀。
感觉此种说法没那么牵强,因为对“风”字的解释没有引申出来那么绕的意思。
我又查阅了《说文解字》,其“风”字的解释并没有带来什么新的信息,和今天的刮大风的风无异。
总而言之,在这个问题上我更倾向于《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解释。
至于后面管仲的这一段回答,我读后有两个疑问。
第一个问题,穆陵是指哪里?
这个回答的第一句,管仲的意思是当年召(shào)康公给了我们齐国的先祖齐太公(即著名的姜子牙)很大的权限;只要看哪个诸侯对周天子不利,我们齐国就可以征讨他。
这个回答的第二句,一般的版本会这么解释:“并赐予我们先君讨伐的范围:东到大海,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北到无棣。”
《古代汉语》里此处“履”字的注释是这样的:
履,践踏,这里指足迹所践踏的地方,即齐国所征伐的范围。
目前我看到的其他版本的《左传》注释几乎都是类似的说法。
这句话里东西南北四至中的三个地名都是毫无争议的。海即大海,今天的学名叫黄海。河即黄河,古代黄河称河水;但在春秋时代的流向与今天不同,大致从郑州北部开始向北偏东流,在今天的天津附近入渤海。无棣即今天的无棣县,位于山东省的最北端与河北交界处,因无棣河而得名。(令我不得不感叹的是,这地方都过了2600多年竟然还叫这个名字,一字不改。)
但是这句话中所提到穆陵是个什么地方?对于这个问题,诸多版本的注释就分为了两派。
一派认为是今山东省临朐(qú)县的穆陵关。《古代汉语》遵从此说。
另一派认为是今湖北省麻城西北一带与河南省交界处,该地也叫穆陵关。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主张这个说法,其理由是:管仲既然要声明自己有征讨楚地的权利,所以如果征讨的范围向南只到山东的那个穆陵关的话,那就自相矛盾了,那就正符合了楚国的使者所讲的“风马牛不相及”了。而湖北的穆陵关深入楚境,所以我齐国有权征讨。应当取湖北的穆陵关为正解。
初读《古代汉语》的注释,我也觉得山东临朐县远不及此时齐桓公所率的军队到达的地方,管仲到底是在说什么胡话呢?所以当我翻到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对这一问题的解释时,我也眼前一亮。但是细想下来,我又很快否定了杨伯峻的这一观点。为了说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看一下春秋时代齐国的山东的地图:
东到大海,西到黄河,北到无棣,这三者都是当时齐国国土所至,都还在今天的山东省境内。那么有什么理由在同一句话里,往南就能跑到远在千里的湖北去了呢?看看这几个地方画在今天的地图上是什么样,就可以知道这种说法有多违反直觉了。
所以我相信穆陵就是指今天的山东省临朐县的穆陵关。杨伯峻的说法才是牵强附会之说。
既然这里的东西南北所至都在指齐国封地的范围,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我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承上启下的这句话的解释出了问题:賜我先君履。于是我又查询《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关于履字的解释:
① <名>鞋。
④ <名>疆界,领土。《左传·僖公四年》:“赐我先君~: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履字的本义是鞋子,引申出踩、踏的意思,最后引申出这里的疆界、领土之意。所以《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的解释竟然与我所猜测的完全吻合。賜我先君履并不需要过度解释成“给我先君划定可以征伐的范围”,而可以只是说“赐予我齐国先君的疆界”。所以穆陵也必然是山东省临朐县的穆陵关。当时齐国与楚国中间也隔着鲁国、宋国、郑国等国家,确是风马牛不相及。
然而,此处管仲的逻辑到底是什么呢?我猜测,此处管仲只是在完整地陈述当初齐国立国的时候的情形。一方面被给予了征伐其他诸侯的权力,另一方面被正式册封了疆域。真正能来拿当作伐楚借口的,正是征伐其他诸侯的权力。而征伐其他诸侯这一权力,并不看诸侯国所在是哪里!
郭丹所著《左传(升级版)》介绍该篇的背景时写到:
南方的楚国国力日益强盛,连年出兵攻打郑国,企图入主中原。为了阻遏楚国的北进,齐桓公乃于鲁僖公四年(前656)亲自率领齐、鲁、宋、陈、卫、郑、许、曹八国诸侯之师南下伐楚。楚国毫不示弱,与之进行了争锋相对的外交斗争,最后齐、楚订盟于召陵。齐桓公这次出兵虽未与楚作战,但却打击了楚国北进的锋芒,暂时消除了楚国对中原诸国的威胁。本篇记述了此次齐楚斗争的全过程,行文起伏跌宕、文辞渊懿雅丽;其中所记之行人辞令委婉含蓄、刚柔得体而言简意深,为春秋时期行人辞令典范之一。
当时齐桓公称霸,尊王攘夷。这次讨伐楚国,正是体现其尊王攘夷的主张。而他能贯彻这一主张,让诸侯跟随的底气,也大概来自于齐太公所获取的征讨其他诸侯的权力,而非来自于其领土。
翻阅《史记·齐太公世家第二》,其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
大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都营丘。
我的理解是,当时管、蔡作乱,淮夷叛周,周成王需要帮助,所以正式册封太公所得的土地,并且赐予征伐之权,从而引以为援手,终得以平叛。
综上所引,管仲这句话也就显得不那么无理取闹了。
第二个问题,管仲为何自称“寡人”?
在百度上搜索“寡人”一词,其解释简单明了:古代君主、诸侯王的自称。
首先,此处管仲所说寡人,难道是指自己吗?答案是肯定的。
本篇前一段楚国使者的言论里也有“寡人处南海”一句,但那一句相当于是使者替楚国国君带话,所以指的是楚国国君本人。在后一段里,楚国的使者就称其国君为寡君了:
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所以,在此处,管仲所称的寡人必然是指的自己,而不是指自己的国君齐桓公。因为如果指齐桓公,按《左传》的风格用“寡君”一词指代即可。
有趣的是,在后面一段中齐桓公自称为“不穀(gǔ)”。不穀也是诸侯常见的自称,例如《古代汉语》第一单元第八篇文选《楚歸晉知罃》当中的楚共王即自称不穀。
所以在这里并没有出现管仲与齐桓公都自称寡人的尴尬场面。我们可以猜测当时在齐国大臣是可以自称寡人的。而国君则习惯自称不穀。可能就有点像“朕”字的演变,从人皆可称朕演变到秦始皇专属。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我搜索了《左传》的TXT文档的“寡人”一词,大致扫过许多带有“寡人”一词的语句,但其用法无一例外均是诸侯的自称。
值得一提的是,李梦生所著《左传译注》将“管仲對曰”译成是“管仲代表桓公回答说”,从而绕过了这个问题。这也从侧面反映李梦生也是考虑到了管仲用寡人自称似有不妥。
另外,在知乎上也有人提了同样的问题。网友胡斐的回答也不无道理:
按照语境来说,当时管仲是代表齐国去与楚国使节谈判,管仲用寡人自称在外交上显得更加正式大气。试想下如果用“臣”,“余”,“鄙人”这些都显得有点卑谦了。
这个问题我目前仍不能得到满意的解答。
【2】師進,次于陘。
【3】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
【4】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齊侯曰:“以此衆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爲城,漢水以爲池。雖衆,無所用之。”
【5】屈完及諸侯盟。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成语“假道伐虢”背后的故事。晋国第二次借道虞国以讨伐西虢国,其目的是彻底灭亡西虢国。虞国大臣宫之奇谏言虞国国君不要给晋国借道,因为晋国很可能会顺道就把虞国也吞并了。可惜虞国国君不听从谏言,因为蝇头小利而答应了晋国的要求,最终招致灭亡。
【1】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宫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翫。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脣亡齒寒’者,其虞虢之謂也。”
其中有一句“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关于“謂”字课文注释是这样的:
謂,通“爲”(依王念孫説)。
我理解“一之謂甚”可以说成是“第一次可以说是很过分了”。这个謂字明明意思很浅白,可以很容易说通,为什么要通“为”字呢?
“謂”在左传的文章里也极其常见,在第一单元里也被当作常用字收录:
(一)对【某人】说。《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公使~之曰。”
(二)叫,叫做,认为。
(三)评论【人物】。
(四)通“为”。《左传·僖公五年》:“一之~甚,其可再乎?”
所以,《古代汉语》认为这里取第四个意思。然而第二个意思也是很说得通的,为何一定要取第四个意思呢?
这次我先求助于《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结果它的观点与《古代汉语》基本一致:
② 通“为(wéi)”。<动>算是,算作。《左传·僖公五年》:“一之~甚,其可再乎?”
这么解释当然没有问题,只是为何这么常用的一字会被用来通假另外一个十分常用的字呢?通,表示通假字,是指“被广为接受的写错或印错的字”通“作者本来要写的字”。当然,繁体的“爲”确实笔画比较多,不太好写。可是“謂”笔画也很多啊。
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对这个字没有注释。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本对此没有注释。郭丹的版本对此也没有解释。
查询《说文解字》中謂的释义:
謂,报也。从言,胃声。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凡论人论事得其实谓之报。”
所以,这个字的本义就是评论人或者事。一之謂甚,即第一次论起来已经是很过分了。
我总觉得,如果一个字放在句中依其本义就能说通的话,那肯定是先遵其本义。关于这个謂通“爲”的疑问,目前我还没有找到第二种说法。也许王力也对此略有疑问,所以才说是“依王念孫説”吧。我姑且认为这个字不应当做通假字。
此段谏言还产生了一个著名的成语:唇亡齿寒。然而它的前面还有另外一句话:辅车相依。《古代汉语》对这个词的解释也让我颇为迷惑:
輔,面頰。車,牙牀骨。
车难道不就是车么?难道车的本义是牙床骨?翻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车”的释义,它竟然也用“牙床”来解释这句话中车的意思。
只不过车的本义必然就是我们常说的车,因为它是一个太典型了的象形字:車就是两个轮子串了一个车厢。它不可能还有别的意义。直觉告诉我,这里用牙床来解释车,很可能是前人牵强附会之说。
查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辅”字的解释:
① <名>车轮外旁的两条直木,用以增强轮辐的承受力。《诗经·小雅·正月》:“其车既载,乃弃尔~。”
② <名>面颊。《周易·咸》:“上六:咸其~、颊、舌。”
还是那句话,用其本义就能解释得很清楚的一句话,为什么要用其引申义呢?更何况,将车解释为牙牀骨,我目前并未见到它例。想必是前人依“辅”字的引申义附会而来,因为紧接着但后一句“唇亡齿寒”也正好是用嘴巴里的器官来作为比喻的。
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对这一段的解释与我的理解一致。他说:
輔,車兩旁之板。大車載物必用輔支持,故輔與車有相依之關係。杜注解輔爲面頰,是以輔爲(面甫),誤...足見先秦皆不以輔爲䩉...
䩉字,“面”为部首“甫”为声旁。这里也认为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当是同一种关系的两个例子的并列。“杜注”即晋代杜预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杜预先用面颊来解释辅字,然后用牙床来附会车字,这种解释实在是有些不可理喻了。
然而,《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却仍然坚持说:
王力注本于杜预注,是。王念孙、段玉裁及今说者多否定杜注,其说非是。参看本书附录一《辅车相依》。
那么这本书的附录到底是如何阐述这个难题的呢?我详读一番,仍不以为然。此附录以中古及以后常用“牙车作车,䩉颊为辅”这个意义的例子很多来判定《左传》此处的“辅车”的意义是“面颊与牙床骨”,却对与《左传》同时期的《诗经·小雅·正月》中“其车既载,乃弃尔辅”弃之不用。
因此,此处我仍然不赞成课本的注释。
【2】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爲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爲戮?不唯偪乎?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在第2段中,虞国国君认为晋虞同宗,晋不会害虞。宫之奇回答说虢国跟晋国也是同宗,按世代关系来算甚至比虞更亲,所以虞国国君纯粹是在自欺欺人罢了。
“且虞能親於桓莊乎”这一句之后的断句争议相当大。《古代汉语》认为“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乃是倒装句的结构,相当于“且其愛虞能親於桓莊乎”。我在多次默写过这一段之后也接受了这个解释,认为这样断句较为通顺。虽然这种倒装法跟我们现代汉语差异较大,但不影响后面一句的断句与解释。
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断句如下: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爲戮,不唯偪乎?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可以看到,“其愛之也”是这一段断句的关键之处。杨伯峻是这么解释的:
之指桓、莊之族,此句引起下文,前人多不了。
至于怎么“引起下文”,他没说。
我是横看竖看都没看出来“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这一句当怎么说得通,“其愛之也”怎么就引起了“桓莊之族何罪”这个下文?
然后我翻阅了其他资料。以郭丹所著《左传(升级版)》为例,他与杨伯峻的断句一致,把“其愛之也”划给了后一句。但是他的译文却是这样写的:
现在,晋国将要灭掉虢国了,对于虞国又有什么舍不得呢?再说,虞国能比桓叔和庄伯更亲近晋侯吗?桓叔、庄伯两族有什么罪过,晋侯却把他们杀掉,不就是因为晋侯感觉到他们的威胁吗?亲近而且受宠,一旦威胁到晋侯,都尚且被杀害,更何况一个国家呢?
在这里,“其愛之也”这句的并没有被翻译,被丢掉了!
反而是同样遵循这一断句的《左传全鉴》的翻译稍微有一点点说得通:
晋国都想要灭掉虢国,他对虞国又有什么不舍的呢?况且(对于晋献公来说)虞国还能比桓叔、庄伯更加亲近吗?如果晋献公真的爱惜同宗的人,桓叔、庄伯的后代又有什么罪?他们却被全部杀掉,难道不是因为威胁到了晋献公吗?亲近、得宠的人一旦威胁到晋献公,(晋献公)尚且还能够将他们杀害,更何况一个国家呢?
可以看到,“其愛之也”被翻译为“如果晋献公真的爱惜同宗的人”,与后一句的关系略显勉强。
因为这一篇同样收录在《古文观止》里,所以我也翻阅了中华书局但全注全译本《古文观止》。它的断句是这样的:
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爲戮,不唯偪乎?親以寵逼,猶尚害之,況以國乎?
这里“其愛之也”独立成句,附以问号。它的翻译是这样的:
晋国要灭掉虢国,对虞国又有什么爱惜的?况且虞国能比曲沃桓叔、庄伯与他的关系更亲近吗?他爱惜桓叔、庄伯吗?桓叔、庄伯的家族有什么罪过而把他们杀了,不就是因为有威胁吗?亲族而以宠势相威胁,尚且杀害了他们,何况其他国家呢?
“其愛之也”被译作“他爱惜桓叔、庄伯吗”。这种说法我最后才看到,感觉有可取之处。只不过,虽然“也”字可以带有疑问语气,但是一般只有句中有疑问代词或者疑问副词时这个疑问语气才成立。此句中的“其”字并非疑问代词,所以它不似疑问句。当然,也有一种说法是“其”字同“岂”。亦即此处其实是“岂爱之也?”于是这句话的反问语气就通畅一些了。但是面对如此迂曲的解释,我倒不如从了倒装句的说法了。
最后,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左传(全二册)》在此处的断句与《古代汉语》相同。我目前也最赞同这样的断句。
【3】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将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
这一段,虞国国君说他祭祀虔诚,神会帮他的。宫之奇引用了一大堆《周书》(即《尚书》)中的语句来驳斥这个说法。
其中的这句“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课文中并没有注释。“如是”乃是承上启下,发起评论之意。而评论的对象则是前面三句引自《周书》中的话语。最后一句话“民不易物,惟德繄物”的大意是:
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并不改变(祭品是相同的),【但是】只有有德的人的祭品才算是【真正的】祭品。
那么,后面这句发起评论的话是什么意思呢?“神不享矣”很好理解,意思是神就不来享用祭品了。“則非德民不和”是啥意思?是没有德就不“人和”吗?
翻阅《左传》的其他版本,几乎都将这句断成了“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但都没有注释。于是我只能参考全译本的译文了。这些译文摘录如下:
这样说来,没有德行,人民就不和,神灵也不肯享用它的祭品了。
如此说来,如若没有美德,百姓就不会和顺,神明也不会享用祭品。
像这样,那么没有道德,百姓就不和,神就不来享用了。
唯有郭丹著《左传(升级版)》对此翻译有不同:
像这样,那么,不是有德之人,则百姓不知,祭品再丰洁,神也不会享用的。
然而这里的知字更像是和字的打印错误。
所以几乎所有的翻译,都是一个意思。然而“没有德行”和“人民不和”有什么关系呢?“人民不和”又和“神不享矣”是什么关系呢?一切的关键在于这个和字怎么理解。然而翻遍字典,和字的意思和今天的意思几乎完全一致,所以这里我们只能理解成“人民就不和”。
这个问题我没有找到答案,这样的翻译出来的意思让人总感觉逻辑性不够,但我姑且依之吧。
【4】弗聽,許晉使。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5】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于虞。遂襲虞,滅之。
此篇乃高中课文所选。烛之武说服秦穆公的话语逻辑严密,极其精彩,也千古流传。
【1】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爲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此处郑伯的话似乎有威胁的意味。
【2】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爲晋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3】秦伯説,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4】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我读完此文,没有什么疑问。它是这十篇文选当中唯一一篇让我读完没有疑问的,也难怪我们高中的课文都选择它作为《左传》的代表作。当然,高中课文中还有另外一篇《曹刿论战》也是出自《左传》。
【1】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
在前一篇课文中,秦穆公听从了烛之武“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的劝解,放弃了攻打郑国。然而两年后晋文公死了,秦穆公竟然又想趁这个时机去独自吞并郑国。蹇(jiǎn)叔是秦国的元老,劝秦穆公不要发兵,其理由也是类似的。
【2】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爲,鄭必知之。勤而無所,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爾墓之木拱矣!”
为了攻打郑国,甚至要偷偷地越过晋国的势力范围,秦穆公也真是昏聩了。蹇叔在秦军发兵之日送而哭之。后来果然秦军没有实现战略目标,仅仅灭了滑国而返,在殽山遭受晋军阻击,几乎全军覆没。
在前面四篇课文中,“于”和“於”都有使用。与我在学习《古代汉语》之前的认知不同的是,“于”字并非简单地是“於”字的简化字。他们俩有似乎明确的分工:
“于”字后面必接地名,表示在某地做了什么,或者到了哪里。例如“郑伯克段于鄢”、“至于廩延”、遂寘姜氏于城潁、“南至于穆陵”等。
“於”字则担当了现代汉语里于字的所有其他用法,比如“向某人做什么”、表示比较关系等。例如“亟請於武公”、“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等。
然而在《蹇叔哭师》一文里,这个原则却最终被彻底打乱了。按顺序列举文中出现的“于”和“於”如下:
庚辰,將殯于曲沃。
曲沃是地名,这句没毛病。
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
这句看起来就有问题。各版本的译文基本上是这样写的:“杞子从郑国派人告诉秦国/秦穆公说”。此处秦国或者秦穆公乃是告知的对象,而非地名,却用了“于”字。当然我们可以认为此处秦仍然可做地名,于是这句话应当翻译为:杞子从郑国派使者到了秦国报告说。
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
东门可视作地名,应当跟随“于”字才对,然而这里用了“於”字。当然,我们仍然可以理解成秦军是向着东门外发兵。仍然能解。
晉人禦師必於殽。
殽是地名。这里彻底打破了这个规则,怎么圆都圆不回来了。
当然呢,于和於的混淆最终不可避免,到了当代已经没有会去人关心这两个字的区别了。我也觉得,现在说起这个问题来有点像“回字的四种写法”那般可笑。
此外,翻阅《说文解字》,竟然查不到“於”这个字,而“于”和“亏”竟然是同一个字。继续深入了解下去的话,超出了我的学习范围,我就此打住。
【3】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余收爾骨焉。”
没想到读到这一段我又揣摩起“回字的四种写法”这类问题。
《古代汉语》一书纸上写的其实并不是“皋”字,不是上“白”下“本”而是上“自”下“本”。查看平装版PDF电子档上写的则是“臯”,与手里的纸质精装版也有所不同。这里让我疑惑了好久,因为我每次默写课文的时候需要把每个字一笔一画写出来,我不能写错别字。然而一开始大多数时候我写的都是“皋”字,后来仔细看才发现我少写了一笔。
想必这些都是同一个字在字体演变过程中的分支而已。翻阅《说文解字》,可以看到皋字的小篆字体为:
所以隶书演变成“皋”或者“皐”都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臯”又是怎么回事呢?会不会这个字只是用作夏后皋的名字呢?查遍线上线下的资料,我至今没有得到答案。
【4】秦師遂東。
晋灵公乃是有名的昏君。当初他被立为国君时,作为正卿的赵盾(谥号宣)就不同意。后来当上国君后他随意杀人,士季、赵盾劝谏他都不听从。
【1】晉靈公不君,厚斂以彫牆。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孰,殺之,寘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趙盾、士季見其手,問其故而患之。將諫,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将改之。”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鲜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羣臣賴之?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矣。”
这第1段讲晋灵公的劣迹和大臣士季初谏。其中引用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这句有名的诗句,恰好勉励初入此门的学子:学习需要有始有终。
“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一句,我读来读去总觉不通顺。一般来说,社稷之固意思是社稷稳固,之用来将整句名词化,从而可以衔接上下文。如果这句改成“君能有終,則爲社稷之固也”,或者改成“君能有終,則社稷固也”,都通。但唯独目前这个状态着实不通。
写下这个问题一年多之后我翻查到《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对此的解释:
固为名词,意为要塞、屏障。
同时,该书也举出若干《左传》当中他处的例子:
《襄公二十一年》:“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 《成公二年》:“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
此解释固然能梳理文义,然于语法仍然解释不通“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中“則”字的用法!所以我怀疑“則”字是衍文。
而最难理解的在最后这一句。“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同样也是《诗经》中的诗句。袞是指天子或者国君的衣服,《古代汉语》解释为“这里指天子”。而職(职)字被解释为职责,所以这句话通常被翻译为:
天子的职责有所缺失,只有仲山甫能够为他弥补。
然而这么一翻译,紧跟着的这句话,“能補過也”,好像就变成了一句废话:仲山甫能够弥补周天子职责的缺失,是能够弥补过错呀。
更何况这之后又紧跟了一句“君能補過,袞不廢矣”。这里似乎写得失去了逻辑,变得啰嗦而不知所谓。
事实上联系前文,我们可以看到士季是在向晋灵公通过讲解诗句的办法来说明道理。
所以前有:
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鲜矣。
后有:
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能補過也。
不论是“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鲜矣”还是“能補過也”都应当是对前面这句引用的诗句的讲解和评论。所以我觉得“袞職有闕”不应当被翻译成“天子的职责有所缺失”或“天子有了过错”,而似乎应当被翻译成“天子的衣服有了缺损,只有仲山甫能够补好它。”而补衣服就是比喻弥补过错——这正是紧跟着的这句“能補過也”所要表达的意思。最后再说国君您能弥补过错,您的衣服就不会被损坏了——意思是指您的位子就不会被夺走了。这里是把好听的不好听的一起说了,带有威胁的意味在里面。
我觉得以上这个逻辑可以很清楚地讲通这几句话了。然而还有一个遗留的问题,这个“職”字又当何解呢?如果把袞直译为衣服,而非代指天子,那么袞職是指什么呢?查阅“職”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
職,记微也。从耳。(職,记住微妙的事物。)
这个本义对我们解决这个问题看起来没有什么帮助。那么会不会这里本来是“戠”或这以戠为声旁的其它字呢?比如是“幟”或者“識”?表示旗帜之义?遗憾的是,翻了大量资料我仍然没有找到答案。所以我也没有信心说我的理解就是对的。
写下这个问题一年多之后我又翻查到《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对此的解释:
俞樾《群经评议》:“職读为識,識犹适也。袞職有闕,袞适有闕也。”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诗袞職有闕解》亦曰:“職者,适也,乍也,言袞乍有闕,则仲山甫即補之也。”“适”即适才,刚刚。
如此,则算是完全解决了我心中的困惑!
【2】猶不改,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晨往,寝門闢矣。盛服將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如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此处出现了一个有趣的词语,“民之主”。一般的版本解释这个词为民众的领袖。查阅《说文解字》后方得知主的本义是灯上明亮的火焰。
主,镫中火主也。(主,灯中的火柱子)
毫无疑问,这是个象形字。主字头上那一点正是像火焰。《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主字的第一个释义解释为“首领,为首的人”。所以“民之主”的翻译为“民众的领袖”是没有太大问题的。然而根据主字的本义,我觉得也可以翻译为“民众的表率”。而且这样说起来似乎意义更加顺畅一点。我们常打趣说美国是“灯塔国”,那么主字用于形容能够照亮他人/他物的东西,似乎也是贴切的。
写下这个问题一年多之后我翻查到《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对此的解释:
……久之,“民之主”、“民主”就成为对公卿大夫对敬称。……
且其举出了诸多《左传》当中的例子,颇为有理。我们可以把这个词组视作一习惯用法。
【3】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彌明知之,趨登曰:“臣侍君宴,過三爵,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爲?”鬭且出。提彌明死之。
【4】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問之。曰:“宦三年焉,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矣,請以遺之。”使盡之,而爲之簞食與肉,寘諸橐而與之。既而與爲公介,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这第4段段极难理解之处在于,大量的主语被省略。按照现有的意思和句读,我们大致可以把它复原成如下(加粗部分为我后添加):
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見靈輒餓,問其病。對曰:“不食三日矣。”宣子食之。舍其半。宣子問之。對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矣,請以遺之。”宣子使盡之,而爲之簞食與肉,寘諸橐而與之。既而靈輒與爲公介,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宣子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靈輒不告而退。宣子遂自亡也。
这一段的两个人物宣子和靈輒均只出现了一次称谓,余下的所有句子皆省略掉了主语。要知道古书上是没有逗号、句号和引号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更加难以理解其意思。这一段就有一些争议的地方,比如最后关于“遂自亡也”的人是赵盾还是靈輒就一度有争议。更何况这一段还是一段插叙:从“初”开始,到“既而”为止。我初读时便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在讲什么。读了这么多《左传》的段落,省略主语确实是常见的语法现象,但是也没有见哪一段省略起来如此丧心病狂的,以至于我现在怀疑是不是这一段丢掉了一些文字。
【5】乙丑,趙穿攻靈公於桃園。宣子未出山而復。大史書曰:“趙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爲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慼。’其我之謂矣!”
此段《古代汉语》对“攻”字的注释为:
攻,当为“杀”字之误(依王引之说)
也就是说赵盾的族人赵穿杀掉了晋灵公。我对此处对攻字的注释表示严重怀疑,并不认为这里的攻字是误传的。查询《说文解字》,攻就是击的意思,我们现在仍然说“攻击”一词,也说“击杀”一词,可见在当时很可能攻、击、杀同义,可以混用。只不过演变到现在“攻”字已经丧失了杀的含义。
另外,本篇第3段也用了“攻”字:“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伏甲将攻之。”
这里“伏甲将攻之”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埋伏了甲士想要杀掉赵盾的意思。所以“攻”字在这篇文章中出现了两次,都是指杀的意思。那么又有什么理由前一个“攻”字是杀的意思,后面一个“攻”字就是误写呢?
【6】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盾,古之良大夫也,爲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读完此文,我唯一认可其言论的就是太史董狐了。明明就是弑君,赵盾又何必苍白无力地辩解呢?再说了,昏君除就除了吧,难道还让整个国家跟着昏君一起沉沦吗?至于孔子的言论,感觉有点像是在强行给他那套“君君臣臣”找补。难道赵盾越过了国境,就不能派人传令去指使赵穿去杀晋灵公了吗?
此外,此处的《左传》原文应当是:“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不知道为什么课本在这里会犯篡改原文的严重错误?或是依从了某些非主流版本。
晋国的军队在鞌(ān,今济南附近)这个地方与齐国的军队发生战争。
【1】癸酉,師陳于鞌。邴夏御齊侯,逢丑父爲右。晉解張御郤克,鄭丘緩爲右。齊侯曰:“余姑翦滅此而朝食。”不介馬而馳之。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未絶鼓音。曰:“余病矣!”張侯曰:“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輪朱殷。豈敢言病,吾子忍之!”緩曰:“自始合,苟有險,余必下推車。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張侯曰:“師之耳目,在吾旗鼓,進退從之。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若之何其以病敗君之大事也?擐甲執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轡,右援枹而鼓,馬逸不能止,師從之。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
这一段将2600年前的战场描绘得栩栩如生,尤其是通过晋国将士的对话将战争的激烈表现了出来。
这一段的主角毫无疑问是解(xiè)张,他驾驶战车,勉励己方的主帅郤(xì)克一定要坚持下去,在危难时刻一人兼两职,既驾车又击鼓。最终也如晋军所愿,齐国的军队丧失了战力,掉头逃跑。在这一段里,解张又被称为张侯。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注释为:
张侯即解张,张是其字,侯是其名。古人名字连言,先字后名。
然而查询百度百科可知:
解张(生卒年不详),姬姓,字张侯,今山西临猗县人,春秋时晋国大夫。
也就是说,“张”是其名,“张侯”是其字。我更倾向于这种说法。因为这里郤克也是姓名,鄭丘緩也是姓名,解张大概率也是姓名。而且字和名使用同一个字似乎自古也并不太少见。
比较奇怪的反倒是“侯”这个字,晋侯、齐侯都是一方诸侯,然而解张只是晋的一位大臣而已,不像是有侯爵的人,却以“张侯”为字,难不成他有裂土封侯的志向?这就像今天有个人姓李,然后名叫“李省长”一样奇怪。所以我又怀疑起这个“侯”这个字的意思来。
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前面《齐桓公伐楚》一文中称楚国国君为“楚子”,而同时《左传》里也有尊称孔丘为“孔子”,那么我就联想到“侯”这个字是不是也可以用来表示尊称呢?查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侯”字的解释有:
③<名>古时对士大夫的尊称。唐·杜甫《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李~有佳句,往往似阴铿。”
这个解释似乎部分映证了我的猜测。而且解张这个人在后世的地位崇高,因为他其实是当世几千万姓张的人的始祖。后世写书的人尊称一声“张侯”也不奇怪。但是词典中所举的例子已经是唐代的了,隔了一千年了,不能代表春秋时也可以这么说。
查阅《说文解字》中“侯”字的解释,无所得。亦或许解张本来就有侯爵之位,只不过可能当时其国已经衰微,他只能依附于晋国罢了。
总之,“张侯”到底是怎么指代解张的,我尚需更多地查阅资料,但对“张侯”为字的说法持强烈怀疑态度。
这一段中有若干让我一度疑惑的句子。
其一,“郤克傷於矢,流血及屨”句中,这个“屨(jù)”字我一开始都是写错成了“履(lǚ)”。“屨”字和“履”字都是表示鞋子的意思。查阅字典发现,“履”字泛指鞋子;“屨”字则指“用麻、葛、皮制成的单底鞋”。还是有所区别的。
其二,“而矢貫余手及肘”句。此处《古代汉语》的注释为:
箭射进我的手,一直贯穿到肘。
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注释则与此不同,认为解张中了两箭,一箭贯穿其手,另一箭贯穿其肘。我认同《春秋左传注》的注释。因为从物理角度上来说,手和肘是在同一条直线上的,箭支不太可能平行于小臂射中手掌最后到达手肘。此处《古代汉语》应该是曲解了。
其三,”子豈識之?然子病矣!“句,我一直没太明白鄭丘緩说这句话的用意。鄭丘緩告诉主帅郤克说他每次当车遇到阻碍之处就会下车推行,问郤克“你难道知道吗?然而你确实受伤了”。这算什么勉励呢?这句话的逻辑又在哪里呢?翻阅诸多译注版本,其翻译大同小异,都是看不太出来鄭丘緩的逻辑在哪里。
其四,“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句中,“集事”就是“成事”。“集”字有完成之意,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我读到这里下意识地认为解张的意思是说只要我们这辆车上只要有一个人还活着,就能继续完成所有的任务,包括挥旗、击鼓、驾车这三件事。所以此处“集”似有集合所有的事情之意。翻阅诸多译注版本,未见有提出类似说法的。查询《说文解字》关于“集”字的意思:
雧【集】,群鸟在木上也。从雥,从木。
雥(zá)意即群鸟。由此可知这个“集”字其实古今同义。所以相对于“集合”这个意思,“完成”这个意思应是“集”字距离其本义更远的一个引申义。所以,此处带“集合所有的事情”讲,应该是通的。
其五,“齊師敗績”句,“敗績”当“大败”讲,与今天的意思完全不同。查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绩”字的解释:
①<动>辑麻,把麻纤维拧成线。
②<动>继续。
③<名>功绩,事业。《左传·曹刿论战》:“齐师败绩。”
《曹刿论战》中也有一模一样的一句话,翻阅原文可知与本篇中这句的意思必定是一致的。字典解释并没有说是大败的意思,而大致可以解释成:“齐国的军队在这次战争中失败了。”
然而我翻遍所有的《左传》译注版本,对“齐师败绩”的解释全都是“齐军大败”。所以我不知道这个“大败”的“大”字是从哪里来的,“绩”字并没有大或者败的意思呀。
最终,我只能求助网络,发现《语文学习报》初中教师版2007年第47期中陈晓云所发表的《“败绩”何以是大败》一文中,解释了这个问题。从该文的论证来看,我们可认为“败绩”是一个习惯性的短语:
从短语的结构看,“败绩”为动宾式。从本义看,“败绩”就是毁坏搓捻成的绳或线。因此,绳或线遭到毁坏,在古人看来问题是严重的,特别是那些用以记事的结绳就是重要的载体(相当于现在的文档或记录)遭到破坏,那问题就更加严重。《榖梁传•宣公十二年》:“晋师败绩。绩,功也。功,事也。”“成功”、“功败垂成”中的“功”都有“事”的意思。可见“绩”后又引申为“事业”。由此,“败绩”又喻指事业的败坏、失利(《汉语大词典》第五卷第464页)。对此,“‘败功’犹败事”(同上书第461页)。也可作为上述“败绩”那种比喻义的佐证。《楚辞•离骚》:“岂余身之惮殃兮,恐皇舆之败绩。”东汉著名注家王逸在《楚辞章句》一书中注:“绩,功。”这里的“败绩”是喻指帝国事业的败坏、失利。“败绩”既喻指事业的败坏、失利,又喻指军事上的严重失败。
如果将“败绩”等于“功败垂成”讲,那么无论是《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绩”字的解释,还是各版本注释为“大败”,就都完全说得通的了。
【2】韓厥夢子輿謂己曰:“旦辟左右。”故中御而從齊侯。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齊侯曰:“謂之君子而射之,非禮也。”射其左,越于車下;射其右,斃于車中。綦毋張喪車,從韓厥曰:“請寓乘。”從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後。韓厥俛定其右。
【3】逢丑父與公易位,將及華泉,驂絓於木而止。丑父寝於轏中,蛇出於其下,以肱擊之,傷而匿之,故不能推車而及。韓厥執縶馬前,再拜稽首,奉觴加璧以進,曰:“寡君使羣臣爲魯衞請,曰:‘無令輿師陷入君地’。下臣不幸,屬當戎行,無所逃隱,且懼奔辟而忝兩君。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攝官承乏。”丑父使公下,如華泉取飲。鄭周父御佐車,宛茷爲右,載齊侯以免。韓厥獻丑父,郤獻子將戮之。呼曰:“自今無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將爲戮乎?”郤子曰:“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乃免之。
首先,课本中注释“茷”字音fèi。然而我查遍字典没有见到“茷”字有这个读音的。要么读fá,要么通旆(pèi)。《说文解字》说:
茷,艸叶多。从艸,伐声。
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注释为:
茷音吠。
所以可以认为只有在宛茷这个人名中“茷”字才读fèi。某些字在古人人名中读一个独特的音乃是常见的现象。
其次,课本对“自今”的解释为:
自今,从现在追溯到以前。
然而这个意思应当是“至今”而非“自今”的解释。“自今”应当是“自从今天开始(往后)”的意思才对。
最后,郤克有一句:“人不難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对于这句话,课本解释为:
不把“以死免其君”看做难事。免,指使【其君】脱身。
于是我理解成了:人们不把用死来是其君脱身为难事,所以我杀了他是不祥的。
然而这样理解显然牛头不对马嘴。于是翻阅各版本译注,方知“人”不能作“人们”解,而应当作“这个人”或者“一个人”解,于是“不把...看作难事”也就相当于“不害怕”的意思了。这样说起来逻辑就完全顺畅了:
一个人不怕牺牲自己来使自己的国君免于祸患,我杀了他是不吉利的。
查阅《学生实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难”字的解释有:
nàn ④<动>畏惧,担心。《左传·隐公六年》:“宋卫实~,郑何能为?”
可知此处应当读去声nàn。
写下这个问题一年多之后我翻查到《王力<古代汉语>注释汇订》对此的解释:
“难”字可自直解为“惮”。《释名·释言语》:“难,惮也,人所忌惮也。”
并且该书还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这两个字同义。
我觉得这是非常有道理的解释。如果把“人不難以死免其君”直接等量代换为“人不惮以死免其君”,这句话就很好理解了。我也就不会再出现一开始那种误解了。所以,课本在这个地方的注释是很有问题的。
这一篇记录了知(zhì)罃(yīng)在其将回国之前应对楚王的问题时不卑不亢的言论。知罃其实就是智罃,乃是后来晋国最为强大的氏族智氏的始祖。智氏是晋国四卿(智、韩、赵、魏)之首,但在著名的三家分晋事件中被灭。
【1】晉人歸楚公子穀臣與連尹襄老之屍于楚,以求知罃。於是荀首佐中軍矣,故楚人許之。
【2】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臣不才,不勝其任,以爲俘馘。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君之惠也。臣實不才,又誰敢怨。”王曰:“然則德我乎?”對曰:“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兩釋纍囚以成其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其誰敢德?”王曰:“子歸,何以報我?”對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曰:“雖然,必告不穀。”對曰:“以君之靈,纍臣得歸骨於晉,寡君之以爲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若不獲命,而使嗣宗職,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脩封疆,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争。”重爲之禮而歸之。
前面《烛之武退秦师》一文有“敢以煩執事”,这里又有“執事不以釁鼓”,都是对他国国君的称呼。在《古代汉语》中对这个词的解释为:“办事人员。客气话,实际指秦伯/楚共王本人。”于是我们可以认为执事乃是一惯用语,就像用“寡君”来专门指代自家的国君,“寡”字其实已经逐渐脱离了其“不善”的本义,而只能放在“寡君”或者“寡人”这个词里来一起理解了。所以我们也只需要将“执事”当作一个惯用称呼来理解就可以了。我检索了《左传》txt版本中这个词出现的场合,发现也大抵如此。
这篇文章其实既没有出现“薦(荐)”字,也没有出现“賢”字。我觉得题目取作“祁奚舉善”或许更好。
【1】祁奚請老,晉侯問嗣焉,稱解狐,其讎也。將立之而率,又問焉。對曰:“午也可。”於是羊舌職死矣。晉侯曰:“孰可以代之?”對曰:“赤也可。”於是使祁午爲中軍尉,羊舌赤佐之。
【2】君子謂祁奚於是能舉善矣。稱其讎,不爲諂;立其子,不爲比;舉其偏,不爲黨。商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其祁奚之謂矣。解狐得舉,祁午得位,伯華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能舉善也。夫唯善,故能舉其類。詩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祁奚有焉。
读完此文,我总觉得这个“君子”颇为偏袒祁奚。祁奚不过是推荐了一下他的仇人解狐,好巧不巧解狐刚好死了——谁知道祁奚是不是提前知道解狐就要快死了(比如得病了)才推荐一下,以令其难堪呢?而且最终得到他推荐而上位的不是自己的儿子就是自己副手的儿子,就这还“無偏無黨”呢?
为此疑问我尝试浏览《左传》中关于祁奚和解狐的其他事迹,皆无所得。或许可以以后读一读《史记》看看有没有他们相关的事迹了。
【1】鄭人游于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産曰:“毁鄉校,何如?”子産曰:“何爲?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吾之何毁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後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實不才。若果行此,其鄭國實賴之,豈唯二三臣?”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産不仁,吾不信也。”
此篇虽短,我读后有好几处始终不解。
其一,此处执政到底是指人还是指事?《古代汉语》注释说:
執政,指掌握政权的人。
这里明确说了是指人。所以我本无疑问。然而读到“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这一句时,我又怀疑执政应当是指事。因为动词“行”和“改”后面都只能跟事,而不能跟人。如果是指人,那么或许应当说“吾則用之”、“吾則免之”了。
上海古籍出版社李梦生所著《左传译注》翻译此处为:
这些人早晚休息时间聚在一起,讨论执政官政令的好坏。他们认为好的,我就实施;他们认为不好的,我就改正。
此版本同样认为执政应当是指人,然而翻译时它讨了一些巧,从而使得后面的“行之”和“改之”能通。其他版本的译文则干脆不翻译这个词,例如:
人们早晚休息时到那里走走,评议执政的好坏。他们认为好的,我就照办;他们不赞成的,我就改正。
其实不翻译就相当于认为该处指的是事而非人了。我仍然倾向于是指的是人,因为我大致看了一下《左传》其他地方中出现“执政”一词时一般指的是人。
此处我们可以姑且从李梦生所著《左传译注》的说法,不用过度纠结。
其二,“豈不遽止”是何义?《古代汉语》注释说:
难道不能很快地制止?遽(jù),疾,迅速。
这句话应当是承上启下之用。前面子产说没听过威压可以防止民怨的,后面则用防止水患来做比喻。我一直不太明白《古代汉语》的这个注释怎么就能串联起这前后的句子了。直到参考郭丹所著《左传(升级版)》的译文才觉通顺:
我听说凭借忠善可以减少怨言,没听说用威势可以防止怨恨。用强硬办法难道不能立刻把人们的口堵住?但就如预防河水决口一样。如果大决口,伤害人必定很多,我没办法解救。
因为“豈不遽止”这一句中隐藏了对“作威以防怨”这件事情的指代,所以这句话才这么难以理解。参考了诸多版本的译文之后,对此我也不再有疑问。
其三,连续用两个“不如”是何用意?
不如小決使道(dǎo),不如吾聞而藥之也。参考郭丹所著《左传(升级版)》,这句话的翻译是:
不如让开小口加以引导,不如让我听到后作为药石来改正。
这里的第二个“不如”似乎有点多余。“不如”毫无疑问是表示转折的语气,如果连续两次转折,那么岂不是又转折回去了?所以我强烈怀疑这第二个“不如”是传抄过程中的误添之词。如果去掉第二个不如,读起来会通顺很多。
在熟读这十篇选自《左传》的文章之后,我体会到了许多古汉语的魅力。《左传》不愧是一部不朽的史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
首先,作者左丘明的文笔十分简约,用字精妙;但更重要的是他写作始终依从于严谨的逻辑。虽仍不乏鬼神之言,其叙事的语句和结构却都是有条有理的。其中人物的言论则更是目的明确,精彩绝伦。例如子封、宫之奇、烛之武、董狐、解张、子产,这些人的言论都让我印象深刻:
子封用投向敌方阵营来逼谏郑庄公。
宫之奇在明知其君主是个糊涂虫的情况下,仍然耐心地晓之以理,对其糊涂言论一条条地劝解。
烛之武一方面晓以利害,另一方面用铁的事实离间秦、晋,让秦穆公哑口无言,不得不服。
董狐仅用寥寥十六个字,就给赵盾打上弑君的标签,让大权在握的赵盾无法反驳,只能支支吾吾。
解张在中军即将崩溃之时,勉励主帅,最终力挽狂澜。
子产用治水来比喻对待百姓的议论,赢得了其他大臣的尊重。
语言的力量,我已得见一斑。
我们读书、去理解书中所要表达的意思时,也应该紧紧依从逻辑。即便课文中还有一些语句我至今读不通,但是依靠语言逻辑,我也已经理解了许多之前疑惑之处——这些都已经记录在了这篇读书笔记之中。
在读书的过程中,对于一些不太理解的关键字的探究的过程,也让我有所得。在辨析各种前人的观点的过程中,我逐渐形成了几条自己的判断原则。例如,我坚持认为对字的理解不应当过度地曲其意。因为我坚信一位杰出的作者,他是不会想让读者去靠猜才能读懂他想表达的意思的。如果我们有实在理解不通的地方,或许可以认为是流传之误,而不应非得要去曲解字的意思来讲通。
其次,作为一部史书,《左传》展现了它穿越时空的魅力。2500多年以前的故事,娓娓道来;春秋诸国之间的纷争,跃然纸上。例如《齊晉鞌之戰》中就对战场态势的描绘极具画面感:齐侯坐车逃跑,却因为敌人的追兵貌像君子而不愿将其射倒,结果差一点就被对方生擒。
此外,故事的核心是人。《左传》里出现的人可能是今天许多中国人的直系祖先;读到这些祖宗级别的人物的故事给人以奇妙的感觉。
春秋时代产生了许多的姓氏,其中有一些是现在中国的大姓,有一些则已经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例如课文中出现过的赵盾、郤(xì)克、韩厥、智罃这些人都当过晋国的正卿(首辅)。沧海桑田,赵、韩今天仍然是大姓,而郤、智则已经极为少见。反倒是没有当过晋国大官的解张,其后代张姓超过了赵、韩,成了今天中国第三大姓。
最后,《左传》中引用最多的是《诗经》和《尚书》,所引《诗经》中的诗句也激励了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学习就是挑战这句话的过程,要做有终之人。